邝志凌律师:
现任佛山市南海区东达昊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一、为开发商提供的法律服务
1、 参与公司的计划制订及高层决策,预防决策失误;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。
2、 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、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,主要包括:
⑴、参与土地使用权有偿受让的谈判,负责相关合同的起草、审查、修改;
⑵、负责完成档案资料查阅、审核;
⑶、负责制作招标文件、全程参与招标活动,出具律师意见;
⑷、负责《建设工程施工(或勘察、设计、监理)合同》的起草、审查、修改;
⑸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为代理律师负责协调、处理;
⑹、协助开发商完善商品房销(预)售手续,领取《商品房销(预)售许可证》;
⑺、 制订、修改、审查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审查《抵押贷款合同》,作为开发商的律师,协助确定售楼按揭银行,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,协助开发商与开户银行签订《房屋预售款监管协议》。
⑻、 起草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补充协议及相关条款,起草、审查《物业管理公约》等相关法律文书
⑼、 协助办理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、《楼宇按揭贷款合同》、《物业管理公约》等合同的签订手续,并提供律师见证。
⑽、 代办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预售、预购登记手续及转让登记手续。
⑾、 为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合同各方提供相关法律咨询,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并解决相关纠纷。
3、 办理房地产产权流动中的各项法律服务。
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、土地使用权转移(出让、转让、抵押、出租)手续。
4、 办理涉及房地产业务的民事、经济、行政争议及纠纷的解决,包括诉讼和仲裁。
二、为购房者提供的法律服务
1、 审查、修改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并起草补充协议书;
2、 审查、修改《物业管理协议(公约)》等法律文件;
3、 对开发商的资质、项目相关文件等进行调查,以确定该项目的合法性;
4、 为购房者提供全程法律咨询、服务;
5、 代理购房者就其购买的商品房所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、仲裁等;
6、 其他涉及房地产业务的法律服务。
三、物业管理及相关法律事务
本律师愿以全面、细致、周到的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。
通讯地址: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南海经委对面
邮编:528000
电话:13535854857、86283768
传真:86283768
E-mail: jannykong2348@sohu.com
|
|
|
|
|